人道主义干预在国际社会上一直有争执,一方面有人认为,基于国家和国际社会负有的“保护的责任”(Responsibility to protect),“有权干预”人为的灾难,而另一方面有人争辩说应坚持不干涉内政原则。在2018年英美法三国对叙利亚发动的军事打击行动中,它们声称对叙利亚动武并非为了保护本国的安全而行使的自卫,而是所谓“为了防止阿萨德政权对其平民百姓使用化学武器”。此次军事行动背后的企图将该“人道主义干预”合法化的法律论证,引来了诸多国际法学者的批评。无论是从《联合国宪章》的框架的角度,还是从国际习惯法构成的角度,人道主义干预都尚未构成对他国合法使用武力的理由。